注册
忘记密码?
退出登录
您好:,欢迎登录网上办事大厅
首页
事项指南
在线咨询
在线申报
政策法规
资料下载
在线投诉
外商企业设立导航
外商投资项目导航
内资企业设立导航
内资投资项目导航
境外投资项目导航
境外投资企业导航
用户登录信息
您好,欢迎进入
中国(天津)自由贸易试验区
网上办事大厅
今天是 2019 年 2 月 23 日 星期六
办件查询
办件编号:
验证码:
事项指南 / 查阅事项办事指南信息
首页
>
事项指南
查阅事项办事指南信息
事项名称
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许可
主体部门名称
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(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东疆港片区办事处)、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(自贸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办事处)、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(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办事处)
市级行业主管部门
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事项性质
行政审批事项 A(行政许可事项)
办件类别
单办件
法律法规
规章依据
法律依据名称
条目
原文
《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》
第十条、第十一条
《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证管理办法》
第二条至第五条、第八条、第九条
申请条件
符合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规定的交付条件
申请要件目录
要件名称
空表
范本
1、办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情况审查表。
2、承诺书;
3、项目竣工验收报告。
4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。
5、非经营性公建、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排水等配套证明。
6、土地使用权证书。
7、地名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地名文件和小区现状照片。
在您申报事项时,请提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按顺序转换电子文件,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提交。
实施权限表述
负责自贸区范围内申请的审批
办理程序
第一步: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,到自贸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报送申请材料。
第二步: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收、核对申请材料,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,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;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,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。通过网络上传申请材料,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,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;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通过网络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。
第三步:窗口工作人员将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推送给审查人员。审查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实质审查,并告知申请人现场踏勘、审图和专家评审的具体要求及时间。
第四步:实质审查完成后,审查人员将申请材料推送给批准人员。批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实质审查意见,对申请事项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。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,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是否现场踏勘
不需勘察
是否需要审图
不需审图
法定审批时限
7
承诺办结时限
1 个工作日(依法需要听证、招标、拍卖、检验、检测、检疫、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)
附加时限
无
有无数量限制
无
有无收费
无收费
收费标准和依据
能否网上申报
及申报网址
能
能否立等可取
否
受理窗口
中心商务区大厅35-39,保税服务大厅2号厅12、13号窗口,东疆保税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1层综合受理接件窗口1-5号
联系电话
65817835-7839,24895586,25606850 25606851 25606852 25606853 25606854
投诉地址及电话